2018年度青海省市场主体年报公告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凡2018年12月30日前在青海省内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进行年报,社保、统计、海关等实行“多报合一”的市场主体同时填报年报。年报登录:进入网址:http://www.qhaic.gov.cn/index.htm进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点击“原青海省工商局网站”或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逐项进行填报后 “保存并公示”,完成年报。企业要对年报的真实性负全责。逾期不年报的将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将受到限制。对连续两年不年报和停止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的企业将按照《公司法》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