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年报入口:http://js.gsxt.gov.cn 江苏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公示填报须知 一、年报对象: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经各级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须按时报送2022年度报告。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年报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址:http://js.gsxt.gov.cn/)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报的,应当在年报时间期限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