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阳高县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19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需报送2019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报信息的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址: http://sx.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纸质年度报告表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 四、注意事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时间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咨询电话 年度报告的法规规定、具体内容及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辖区市场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阳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