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书何时生效 问:人民调解协议书何时生效? 答: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不只是一个形式上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由此体现当事人对协议内容的确认,在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会同时对协议的内容作出考虑,只有在自愿的情况下,才会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继尔履行协议。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一方面表明调解协议在经过调解员调解后达成的,另一方面也是对协议内容的确认。 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及调解员、调解委员会签名、加盖印章后生效。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条规定,这种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调解协议书制作完成后,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当事人留存的调解协议书可以作为履行协议或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