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宪法学家提出的一种宪法分类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宪法学家提出的一种宪法分类。关于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内容不见于制定法 B.宪法典的名称中必然含有“宪法”字样 C.美国作为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宪法惯例 D.在程序上,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内容可像普通法律一样被修改或者废除 答案 D 解析 A选项错误。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没有一部专门的、统一的宪法典,宪法条文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而不是其内容不被制定于法律。 B选项错误。宪法典的名称中并不必然有“宪法”字样。《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其名称中就未含“宪法”一词,但它的不仅奠定了法国宪政制度的基础,而且是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C选项错误。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已经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美国作为成文宪法国家,同样也有宪法惯例。 D选项正确。英国宪法是典型的柔性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