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自然界中的“一物降一物”平衡法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原理 分析自然界中的“一物降一物”平衡法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原理。 第一,普遍联系。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联系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一物降一物”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结果。 第二,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和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矛盾有斗争性和同一性两种属性,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和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事物的发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起作用的结果。斗争性与同一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同一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斗争寓于同一之中。自然法则充满辩证法,“一物降一物”是事物对立统一的体现,是事物之间的相互对立和相互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