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曾实行的“审”与“判”分离的制度称为
时间:2024-05-28 10:34:12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宋朝曾实行的“审”与“判”分离的制度称为1.宋朝曾实行的“审”与“判”分离的制度称为()A.翻异别推B.鞫谳分司C.三司推事D.九卿会审【参考答案】B 2.1999 年美国
宋朝曾实行的“审”与“判”分离的制度称为
1.宋朝曾实行的“审”与“判”分离的制度称为()
A.翻异别推
B.鞫谳分司
C.三司推事
D.九卿会审
【参考答案】B
2.1999 年美国总统签署《2000 年目标:美国教育法》该法案颁布与实施的主要目的 在于()
A.实施“生计教育”
B.加强“新三艺”教学
C.构建美国职业教育系统
D.确立美国中小学课程的国家标准
【本题答案解析】D
1994 年,美国发布《2000 年目标:美国教育法》,批准设立“国家教育标准和改进委 员会”, 确立了国家和州级的内容标准、操作标准、学习机会标准和州一级的评价标 准。 |
此文章是由招生考试网(www.zsksw.net)收集和整理! 点击:次
tags: 宋朝曾实行的“审”与“判”分离的制度称为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