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的估价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 (2)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单价。 |
工程变更的估价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 (2)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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