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更换的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更换的规定 (一)人员更换要求 1.监理人需要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2.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不低于现有资格与能力为原则,并应将更换情况通知委托人。 (二)需要更换监理人员的情形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