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的计划系统 设计单位的计划系统包括:设计总进度计划、阶段性设计进度计划和设计作业进度计划。 (一)设计总进度计划 用来安排自设计准备开始至施工图设计完成的总设计时间内所包含的各阶段工作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从而确保设计进度控制总目标的实现。 (二)阶段性设计进度计划 1.设计准备工作进度计划:考虑规划设计条件的确定、设计基础资料的提供及委托设计等工作的时间安排,表中项目可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化; 2.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工作进度计划:考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设计的分析评审、概算的编制、修正概算的编制以及设计文件审批等工作的时间安排,一般按单位工程编制; 3.施工图设计工作进度计划:考虑各单位工程的设计进度及其搭接关系。 (三)设计作业进度计划 为了控制各专业的设计进度,并作为设计人员承包设计任务的依据,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设计工日定额及所投入的设计人员数,编制设计作业进度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