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的检验 承包人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或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试验 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材料、设备的试验和工程隐蔽前的检验。 收到共同检验的通知后,监理人既未发出变更检验时间的通知,又未按时参加,承包人为了不延误施工可以单独进行检查和试验,将记录送交监理人后可继续施工。 此次检查或试验视为监理人在场情况下进行,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