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工期
勘察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相应延长合同工期: (1)变更; (2)工作量变化; (3)不可抗力影响; (4)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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