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以省审批文件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实行独立编班、独立授课。 5.未下达住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住宿生。 6.建立和完善高中贫困学生扶助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贫困学生就读扶助机制,要在学杂费和其它收费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扶助贫困生专项基金,根据本校实际,确定贫困生补助标准和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贫困生扶助工作,保证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7.有关照顾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2)省级优秀学生(初中阶段)报考普通高中和5年制师范专业加3分录取。 (3)学习日、俄语种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降低5分录取。 (4)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5)获得市(州)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7)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低10分录取。 (8)荣记二等功及以上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降低5分录取,报考省重点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民办自费志愿降低10分录取。 (9)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降低5分录取,报考省重点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民办自费志愿降低10分录取。 (10)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低10分录取。 (1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四项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低20分录取。 (12)作战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低1分录取。 同时具备上述各类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取其中一项,不得累计。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填写《照顾加分考生申请表》,照顾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长春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推荐生志愿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的志愿不享受照顾政策。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工作程序,统一工作要求。要积极协调当地相关部门针对考试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应急预案,通力合作、积极防控,妥善处理各类问题,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稳定。 2.强化过程监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招生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学校之间挖生源,跨区域招生行为,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和不正之风”的规定,不准招收签约生,不准超计划招生,不准任意提高收费标准,不准降低分数录取。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举报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将考试招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中,实现阳光考试、阳光招生。要组织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诚信教育,参与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有关人员和参加中考的全体学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 3.建立培训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涉考人员以及其他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确保工作质量。对培训合格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方可允许其参加相关工作。 4.建立确认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初中运动与健康测试、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中考报名信息等当场确认制度。所有测试结果和有关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测试人员及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学生如对测试结果或有关信息有异议,必须当场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必须当场予以妥善解决。 5.坚持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编制《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告知书》,提前将今年初中推荐生和高中特长生的基本政策、报名办法、测试办法、录取办法及本校推荐生和特长生工作的具体安排告知每一名学生及家长,由家长签字确认后返回学校备案。各初中要及时将初中推荐生相关信息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各高中学校要及时将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6.严肃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对弄虚作假、循私舞弊和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工作中出现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的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学生,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违纪处理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载入相关档案。 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参照本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6日前上报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