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相关问答
1.《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研制背景和具体研制过程是怎样的?
2018年3月,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上海中考改革方案)。为落实这一方案,市教委配套制定了《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上海中考改革方案的考试改革措施作进一步细化设计。
在研制过程中,市教委积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召开校长和教师代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机构、教育专家等为对象的座谈会,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形成目前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17年9月入学的六年级学生起实行。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变化有哪些?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总数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在计分科目考试中更加关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突出能力导向。
为落实全国统一要求,将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和历史纳入计分科目考试。采用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统一考试满分均为30分,考试时长均为40分钟,均采用开卷笔试方式;日常考核计30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发布)。
为提升学生外语应用能力,增设外语听说测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满分10分,测试时长10分钟。改革后外语科目考试总时长和总分值保持不变。
为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强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采用分科分场考试,满分15分(其中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5分),考试时长均为15分钟。
为培养学生问题解决能力,设置跨学科案例分析题,满分15分。
3.什么是综合测试?如何组织实施?
综合测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闭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包括物理试题、化学试题以及跨学科案例分析题,采用合场分卷考试。
设置跨学科案例分析题,主要是为了提高初中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学科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案例来源于学生生活,在探索跨学科案例分析题命题的起步阶段,试题内容主要涉及地理、生命科学等学科。
另外再设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分科分场进行。同一科目学生可参加两组实验考试,每组实验考试时长均为15分钟,在两组实验考试成绩中择优计入总分。
4.外语科目在改革之后考试方式和时长有变化吗?
改革之后的外语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和听说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原来的闭卷笔试(含听力)考试时长从100分钟改为90分钟,另外增设了听说测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时间为10分钟。改革后的外语科目考试总时长不变。
5.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的日常考核重点关注什么?
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和历史两门学科的日常考核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过程评价、多元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的进步与表现,体现对学生学习态度、习惯养成、关键能力和价值观培育的引导。日常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学习表现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三项。学校是实施日常考核的主体,承担日常考核的组织工作及赋分职责,学生日常考核成绩须公示,确保真实性。日常考核评价信息自2019年9月起采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公布。
6.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非计分科目的组织实施与成绩呈现方式是怎样的?
地理、信息科技、生命科学、科学和社会5门科目考试由市教委教研室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由各区在统一时间组织考试和评卷。
劳动技术和艺术科目不统一组织考试,由学校依据相关学科课程标准要求,以学生平时表现为依据,综合评定其考试成绩。
非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仅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呈现,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中。
7.哪些学生要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有两类学生要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第一类是本市初中在籍学生,他们需要参加所有科目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第二类是符合当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参加招生的初中往届毕业生、结业生以及外省市应届毕业生,这类学生必须参加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综合测试、体育与健身科目考试。
8.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初中学生,如果要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话,怎样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上述学生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有以下两类情况:
第一类:对于准备在外省市初中一直就读到初中毕业的本市户籍学生,应在初三阶段按要求报名参加本市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综合测试、体育与健身科目考试。
第二类:对于已在外省市初中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如符合本市初中转学条件,可按要求申请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就读,并根据就读年级等实际情况报考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就读的学生,若已参加过外省市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须经外省市相关教育部门认定具体等第后,持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非计分科目考试成绩认定,计分科目考试成绩不予认定。其中,信息科技、科学、地理、生命科学和社会5门科目考试成绩,由各区教育局指导本区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认定;劳动技术和艺术2门科目考试成绩由转入学校组织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