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严禁非应届在校学生报考。报考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东南大学少年班的需由报名点向市招考办提出申请。各中学不得组织高二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凡组织高二级学生参加高考的中学,下一年度不得设立高考报名点。 (四)加强对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区招考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要求具体见《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5〕14号)。 我市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初审工作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5〕244号)和《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5〕259号)执行。11月25日前已在“广州市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审核系统”录入完整信息并通过报名点核对的随迁子女由各职能部门进行复审,待通过复审后,随迁子女方可登录“广州市2016年高考报名系统”参加高考报名。未能进入复审名单的随迁子女,可以继续完善审核材料参加复审。 (五)做好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申请的资格审查和确认评估工作。各区招考办和报名点要认真做好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申请材料的受理、上报工作,由市招考办会同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考生申请材料由报名点和区招考办分别加注意见,于2015年12月11日前上报市招考办审核(《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见附件9)。 六、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一)普通高考报名流程。 1.验核考生身份。报名点负责核验考生的户口簿、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应的学历证明等资料。社会考生在报名时由户口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见附件1)进行核验考生身份。高考考生报名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以考生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个人信息为准。还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提交“办理身份证回执”才能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且必须在2015年 12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区招考办进行验核,若不按规定验核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验核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领取考生号。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领取考生号并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并办理报名手续。 3.拍摄电子相片。2015年12月6日前,我市应届毕业生由各学校统一安排拍摄电子相片,社会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到我市各区招考办确认的摄影点拍摄电子相片。考生在拍摄电子相片24小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4.采集指纹。2015年12月9日前,我市考生由各报名点安排采集指纹。考生采集指纹时须携带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未按时采集指纹的考生,其高考报名信息无效。 5.网上报名。考生用考生号登录“广州市2016年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gzzk.cn),初始密码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五位数(在报名点与考生号一同领取)。登录成功后,考生必须首先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以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的安全;第二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对诚信考试做出承诺的确认;第三步考生可根据系统提示,确认本人的电子相片和考生属性(即报考科类),校核本人基本信息;第四步填报报名信息,录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报考科目等。报名期间,考生如只选择“信息保存”而未选“信息确认”,则可随时凭账号(即考生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对本人的资料进行查核或修改。 6.网上核对确认报考信息。考生必须在2015年12月9日17:30前,认真核对网上填报的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科目等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作确认提交,考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确认报考信息则其报考无效。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后如需进行修改,可向报名点所在区的招考办提出申请。 7.签名确认。社会考生必须于2015年12月9日17:30前到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领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表》认真校对并签名确认。应届考生由学校统一发放《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表》进行核对,校对无误后在表上签名确认。 8.缴费。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考试费。各文化科目考试费收费标准为:语文、数学(含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考试每科收费25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收费标准为50元,英语听说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25元。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每生收费200元,美术术科每生收费175元。考生在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时缴交文化科目考试费,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由相关考点收取,其它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穗价函〔2003〕383号和穗价函〔2004〕 68号《关于广州市高考、中考采集考生电子相片收费问题的批复》,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集体为5元/人次)。 9.提交档案资料。符合照顾加分规定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向报名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办理方法和时间另文通知)。外地返穗应届生须在2016年4月领取体检通知时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交报名点,在2016年6月3日前把本人的学籍材料交报名点建档。如考生不按时交齐有关资料而影响个人资料信息录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