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交警支队:gajj.zjj.gov.cn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二) 指导和参与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章,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公路、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非机动道和机动车道)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违法犯罪活动。
(三) 参与全市道路检查站(卡)的审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以及公用停车站(场、点)的规划建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出租车辆的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停靠点的设定和审批。
(四) 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处特大交通事故,直接承办道路交通责任重新认定和伤残重新评定工作;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 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和公路上的综合执法,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六) 依法对全市的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注册、过户、异动转籍、变更、抵押、停驶、复验、临时入境、注销登记),核发牌证;负责入户新车(含转户车)的检索;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的检验及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的呈报、审核;按职责权限,负责机动车辆的生产、改装、维修、报废的安全技术监督;依法对委托农机部门管理农用车辆及其驾驶员进行监督检查。
(七) 依法受理初次报考机动车辆驾驶同的资格审查、考试和发证工作;负责对在册驾驶同进行日常管理(年审、安全教育、增驾、复验、转籍异动、换证、补证、违章记分以及驾驶证的吊扣、吊销、注销和撤销等);负责教练车牌证、教练员证和教练车区域通行证的核发管理;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各类资料的建档保管、登记、统计以及分类上报工作。
(八)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查处违纪案件;协助县(市)公安局党委管理交警大队领导班子。
(九) 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规划和组织推广、应用,以及通讯、计算机应用的管理、规划和指导。
(十) 组织对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和审核,指导、检查、审计、监督各大队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 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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