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交警大队:www.hncsjj.gov.cn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沙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成立于1987年,是长沙市公安局直属二级机构,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与交通秩序。支队各单位除开担负以下主要职能职责外,可根据支队的授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掌握全支队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交通管理信息,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协调指挥统一行动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起草、审核重要文件,负责支队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做好督查、统计、保密、文书、印鉴等工作。
(二)政治工作科
负责全支队队伍建设和警衔管理、教育培训、对内宣传等工作;负责民警、职工的考察、考核、人事调配、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奖惩工作;负责党群、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纪委(监察室)
负责全支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举报申诉和控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全支队及下属各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调查和审计监督,对各项行政和其他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四)法制科
负责支队公安法制工作,组织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开展执法监督;参与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项工作;参与起草、修改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因交通引起的交通肇事案件、治安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呈报和案卷的归档。
(五)财务科
负责支队财务的预、决算计划和财务收支管理;管理支队国有资产。
(六)后勤保障科
负责支队及各单位办公用房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支队宿舍物业管理、民警食堂管理;负责支队基本建设的规划管理、基础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支队警务保障和装备工作;负责其他日常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交通秩序管理科
负责全支队的路面勤务工作,制定交通组织方案,组织开展各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织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全市动、静态交通规划,参与临时占道、大型建筑项目的审核;负责大型建设工程的交通组织与协调,组织清除路障;负责支队公路巡逻的业务指导工作以及民警的执勤业务训练。
(八)交通处罚教育科
负责对交通违法行为执行处罚;负责对超期未接受处理的所扣违法证件进行撤销档案工作;负责对违法人员的记分统计工作;负责对违法人员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牌补办手续的把关工作;管理、监督支队管辖的违章车辆停车场,负责对违法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负责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指导各区大队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九)驾驶员管理科
负责机动车驾驶人资格考试、以及教练车牌发放、教练员的培训和资格考试认定;负责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
(十)营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科
负责城区营运车辆入户、变更、转籍、报废等登记手续的审核;负责组织城区营运车辆的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各营运单位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检查、考核城区各营运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城区营运单位组建安全联组,开展各类安全活动。
(十一)科信大队
负责全市科学交通组织的课题调研,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电视监控、电台通讯、计算机网络等系统,负责组织研制开发现代交通管理设备。
(十二)车辆管理所
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件、年度审验、转籍、变更等管理,负责全市机动车核发牌证、安全检验、转籍、过户、改型、报废,以及年度检验和机动车辆档案管理。
(十三)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科(市机动车停车场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收费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进行备案管理;依法对停车场日常经营和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组织编制道路临时泊位施划方案和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承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和收费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停车场专项规划。
(十四)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负责依法筹集救助基金;受理、审核垫付申请,并依法垫付;依法追偿垫付款;其它管理救助基金的职责。
(十五)指挥中心
负责接受、传达上级和支队指令,收集、整理、分析、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和其他各类信息;负责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受理“122”交通事故报警,指派出警、处警任务,下达交通警保卫指令和交通拥堵或其他异常情况处置指令;负责利用智能交通系统监控路面交通状况、发布交通诱导信息、配置智能信号灯。
(十六)122处警大队(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科)
负责研究制订预防交通事故对策;指导基层大队交通事故处理;调查分析全市交通事故现状及特征;组织对交通事故的重新认定;对交通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及伤残评定,对交通事故逃逸案的调查取证和侦破;管理交通事故档案。
(十七)机动大队
根据上级指示和路面实际状况,及时开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随时听候上级部门的指派和调遣,及时处置各类相关的突发事件;在紧急情况下,负责对全市的交通拥堵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和疏导;负责对与公安交通管理有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察,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
(十八)交通警卫保卫大队
负责交通警卫、保卫的方案制订、警力安排、线路开道和驻地警卫;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各单位警保卫工作执行情况。
(十九)特别勤务大队
负责警卫对象的摩托车滚动护卫开道任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突发警情的应急处置。
(二十)交通工程设施大队
负责对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护栏、标线、信号灯设施的规划、设置、管理、维护;负责对道路、广场及交通净空的路牌、广告牌及其它妨碍交通安全的设施进行依法管理。
(二十一)城区勤务大队(6个)
负责本大队辖区内的交通组织、交通疏导、交通执勤和交通警卫保卫等路面交通管理;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临时占道的勘察审批;负责各类交通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处结案工作,依法处理违章肇事者;熟悉掌握辖区内的交通情况,制定治理措施,定期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本大队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1、芙蓉交通警察大队
2、天心交通警察大队
3、岳麓交通警察大队
4、开福交通警察大队
5、雨花交通警察大队
6、高新区大队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芙蓉大队: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212号,邮编410001,服务电话85566122,管辖范围为长沙市芙蓉区。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心大队: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61号,邮编410015,服务电话85201310。管辖范围为长沙市天心区。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麓大队: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平川路,邮编410006,服务电话82274137。管辖范围为长沙市岳麓区。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福大队: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324号,邮编410005,服务电话84842177。管辖范围为长沙市开福区。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雨花大队: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119号,邮编410014,服务电话82525545。管辖范围为长沙市雨花区。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长沙市麓天路18号,麓天路与麓谷大道交汇处东北角,邮编410013,服务电话88908750。管辖范围为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十二)环城公路管理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
负责全市环城公路的交通管理、指挥、疏导、治安巡逻和交通事故的勘察调处等工作,以及沿线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长沙市枫林路绕城公路黄花塘收费站路口旁,邮编410215,服务电话88164122。
(二十三)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
负责对中心考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为考场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2号,邮编410006,对外公开电话:122(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报警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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