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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债的产生说法正确的有

时间:2024-10-24 09:58:13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关于建设工程债的产生说法正确的有 1.关于建设工程债的产生说法正确的有()。  A.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B.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债务清偿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

关于建设工程债的产生说法正确的有

 1.关于建设工程债的产生说法正确的有()。

  A.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B.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债务清偿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C.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D.无因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E.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坍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CD

  【解析】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无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

  A.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B.保证人口头表示放弃一般保证人的权利

  C.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D.债权人有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 E.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答案】ACDE

  【解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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