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省建设厅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分级别、分专业:一级和二级;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
注册建造师制度体系:六大标准:职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监督管理
相互告知: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
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熟悉法的形式
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
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责任: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
转代理责任: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
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由被代理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