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5日,逾期则视同放弃报名。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7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60元/科。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8月20日-9月8日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和考试大纲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采用纸笔考试的形式。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六、报考考区、审核地点、考试地点说明 中级会计资格:根据属地原则,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根据从业资格证书属地选择审核点,并进行现场审核。在盐城市参加考试。 高级会计资格:根据属地原则,报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选择盐城考区,并进行现场审核。仅在南京市设立考点,所有考生均须到南京市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七、考试用书说明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印发,考试辅导用书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大纲要求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内容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发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出版社直接寄给考生,相关问题请考生和出版社自行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