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采集口径问题
问题1:我之前参加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这次还需要采集吗?
回答:需要,这次是根据财政部(财办会〔2018〕28号)的统一规定进行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采集时以前的信息会迁移到新的系统,只需要修改和完善采集。
问题2:此次未进行信息采集,后期有什么影响?
回答:《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未采集人员,将无法参加后期继续教育,办理调转、信息变更等业务。同时对会计职称考试资格审查有一定影响。
问题3:我现在在重庆工作,之前是在四川那边考的会计证,包括继续教育也是在四川那边完成的,请问我可以在重庆采集会计人员信息吗?
回答:建议在四川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调转到重庆。
问题4:我现在在上海工作,之前是在重庆考的会计证,包括继续教育也是在重庆,请问我在重庆采集会计人员信息还是在上海呢?
回答:若现户籍所在地、居住所在地、学校所在地其中之一在重庆的,可以在重庆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问题5:我是在重庆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用人合同,但是被派遣到外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请问我可以在重庆采集会计人员信息吗?
回答:可以在重庆采集会计人员信息。
问题6:我工作在外地,社保缴纳在外地,之前没有从业资格证,现在公司外派到重庆工作,是否可以在重庆采集信息。
回答:不可以,建议到工作所在地进行采集。
问题7:我现在从事会计工作,但是没有会计证,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吗?
回答:需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均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问题8:这次信息采集是不是截止到2019年4月20日,以后就不能再进行信息采集了?
回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没有截止日期,在没有其他规定下均可采集。
问题9:是否每年都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回答:不是,此次采集后,若无政策变化,无需再采集。
问题10:我以前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是目前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也没有取得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证,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吗?
回答:不需要,待取得职称证或从事会计工作后再来进行采集。
会计人员范围问题
问题11: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是否属于会计人员?
回答:属于。《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问题12: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是否属于会计人员?
回答:不属于。
问题13: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是否属于会计人员?
回答:不属于。
职称相关问题
问题14:我取得了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但是没有从事会计工作,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吗?
回答: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问题15:我现在从事会计工作,以前没有取得会计证书,现在要报考2019年3月份的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我在填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否与报考会计职称有关?
回答:此次信息采集与2019年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