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责任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1)制定人:项目实施之前,由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协商制定。 (2)编制依据:项目合同文件;组织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组织经营方针和目标;项目特点和实施条件与环境。 2.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职责(参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职责; (2)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中应履行的职责; (3)组织或参与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4)主持制定并落实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5)对各类资源进行质量监控和动态管理; (6)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质量和使用进行监控; (7)建立各类专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制定有效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9)组织或参与评价项目管理绩效; (10)进行授权范围内的任务分解和利益分配。 (11)按规定完善工程资料,规范工程档案文件,准备工程结算和竣工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2)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管理机构解体的善后工作。 (13)协助和配合组织进行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14)配合组织完善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 3.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的权限 (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参与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3)参与组织对项目各阶段的重大决策。 (4)主持项目管理机构工作。 (5)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源使用。 (6)在组织制度的框架下制定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7)参与选择并直接管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8)参与选择大宗资源的供应单位。 (9)在授权范围内与项目相关方进行直接沟通。 (10)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授予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