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施工技术 一、砌体工程 1.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预拌砂浆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厂方提供的说明书确定。 2.采用铺浆法砌筑砌体,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3.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遇天气干燥炎热,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 二、混凝土工程 1.当日平均气温达到30℃及以上时,应按高温施工要求采取措施。 2.高温施工混凝土配合比规定: (1)调整并确定适合高温天气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配合比; (2)可采用粉煤灰取代部分水泥,选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 (3)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小于70mm。 3.混凝土的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原材料进行直接降温时,宜采用对水、粗骨料进行降温的方法; (2)混凝土拌合时掺加的固体冰应确保在搅拌结束前融化; (3)原材料入机温度:水泥、粉煤灰等掺合料不超过60℃,骨料不超过30℃,水不超过25℃; (4)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不宜大于30℃; (5)混凝土浇筑入模温度不应高于35℃。 三、钢结构工程 1.钢结构安装校正时应考虑温度、日照等因素对结构变形的影响; 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宜在大致相同的天气条件和时间段进行测量验收; 3.大跨度空间钢结构施工应考虑环境温度变化对结构的影响; 4.涂装环境温度不宜高于38℃,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 四、防水工程 1.防水材料应随用随配,配制好的混合料宜在2h内用完; 2.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炎热季节施工时,应采取降低原材料温度、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等降温措施,入模温度不应大于30℃; 3.防水工程不宜在高于防水材料的最高施工环境气温下施工,并应避免在烈日暴晒下施工。 五、保温工程 1.聚合物抹面胶浆拌合水温度不宜大于80℃,且不宜低于40℃; 2.拌合完毕的EPS板胶粘剂和聚合物抹面胶浆每隔15min搅拌一次,1h内使用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