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概算的内容和作用 设计概算投资一般应控制在立项批准的投资控制额以内;如果设计概算值超过控制额,必须修改设计或重新立项审批;设计概算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和调整;如需修改或调整时,须经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设计概算由项目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设计概算分为三级概算,即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 1.单位工程概算 单位工程概算按其工程性质分为建筑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两大类。 建筑工程概算包括土建工程概算,给排水采暖工程概算,通风空调工程概算,电气照明工程概算,弱电工程概算,特殊构筑物工程概算等;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包括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等,以及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概算等。 2.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是确定一个单项工程所需建设费用的文件,它是由单项工程中的各单位工程概算汇总编制而成的,是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组成部分。 3.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 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是确定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文件,它是由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预备费、资金筹措费、概算和经营性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概算等汇总编制而成的。 4.设计概算的作用 (1)设计概算是制定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 (2)设计概算是编制建设计划的依据。 (3)设计概算是进行贷款的依据。银行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和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贷款,并严格监督控制。 (4)设计概算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5)设计概算是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依据。 (6)设计概算是考核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和控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7)设计概算是考核和评价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和投资效果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