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京教基一[2013]2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校不得利用学生课余时间、节假日、寒暑假举办面向学生并收费的培训班或补习班。 7.关于落实公示制度 (1)区教委将向社会及时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 (2)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 在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结束后,各中小学要认真总结经验,按规定时间将“小学、初中入学快报表”和“招生工作总结”报送区教委办学管理科和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五)关于信访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石景山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访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市民解释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树立首都教育形象,确保社会稳定。区教委办学管理科定期对全系统受理、承办及处理义务教育阶段信访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六)关于宣传与监督工作 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要面向社会做好引导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2015年,市、区教委和政府教育督导室及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班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本方案自2015年4月17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68865852、68874948 信访电话:68862541 监督举报电话: 68864879 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7 日印发 石景山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4月15日—25日 学校网上填报招生计划 4月30日前 申请回户口或家庭新住址入学的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小学对申请资格进行初审。 5月4日上午 学校初审合格后打印“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同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 5月4日上午9:00—11:30 各小学持申请回家庭新住址入学的毕业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申请表,统一到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5月4日—5月5日 审核通过的回户口或家庭新住址入学的毕业生到户口或新住址所在区县招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月7日上午9:00—11:00 外省市回京参加小升初入学学生携带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原毕业小学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义教办进行登记。 5月8日前 完成双方区县招生部门盖章的“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交回石景山义教办。 5月8日前 小学将教育ID号和录取确认码下发给毕业生。 5月9日、10日 毕业生家长依据毕业生的特长携带教育ID号和录取确认码到有特长生计划初中学校进行初测,初测合格者,经毕业生、学校双向选择后由初中学校在初中入学服务平台中进行志愿填报,每个特长生只能填报一所志愿学校。 5月16日、17日 全区进行特长生统测。 5月18日 区义教办将统测结果录入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5月19日上午 初中学校依据统测结果进行特长生预录取。 5月20日 区义教办进行特长生录取审批。 5月1日—23日 招收住宿生的学校、民办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录取(毕业生需持教育ID号和录取确认码)。 5月23日 前 招收住宿生的学校、民办校由区义教办进行录取审批。 5月25日上午9:00—11:30 各小学到区义教办办理本区跨片学生审批(同学区内,不作跨片调整)。 5月25日前 小学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并在初中入学服务平台中按计划将符合条件的京籍(含京籍待遇)毕业生设定全区多校对口资格。 5月26日8:30--27日17:00 具备多校对口资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2日 区义教办按志愿学校进行多校对口录取(第一次派位)。 6月9日8:30—10日17:00 京籍(含京籍待遇)毕业生填报单校对口及学区内多校对口志愿。 6月17日、18日 区义教办分批次按志愿学校进行单校对口、学区内多校对口录取(第二次派位)。 6月19日 区义教办下发各初中校京籍(含京籍待遇)新生名单。 6月22日—6月29日 非京籍毕业生联系学校,学校依据招生计划自行录取。 6月24日前 各小学将CMIS系统中的小学毕业考试成绩、评语信息等导入到初中入学管理系统中。 6月26日—27日 初中校到区义教办办理录取外区学生的档案交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