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泵房的设置 1、设置部位。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内;如单独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与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 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开向建筑内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 3、疏散门的设置。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设施的设置。为避免消防水泵房被淹或因进水受到影响,需设置挡水门槛等挡水措施,如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时,还需检查是否设置排水沟等防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