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设置有关规定 1.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2.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3.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4.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5.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设置有关规定 1.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2.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3.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4.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5.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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