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同时,考虑灭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2.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4.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5.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6.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