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火灾危险等级判定原则 生产的火灾危险等级判定原则: 生产的火灾危险等级判定原则: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 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符合下述条 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类、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 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 施。 2) 丁类、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应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应保持负压,油漆工段应设置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