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5〕89号)的规定,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凭准考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八、教材征订与培训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有关购买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可登陆中国消防协会网站(www.cfpa.cn)自行查看购买。 九、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08293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80978112 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 87032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