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二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直辖市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