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税网上申报系统_河北国税网上办税系统_河北国税云办税厅 河北省国税网上申报办税系统已经升级为河北省国税局云办税厅,现在的版本是2.0,网上申报、缴税、涉税业务轻松搞定。 河北省国税局云办税厅(网上申报办税系统)登录网址(已失效,河北网上申报系统一律通过河北电子税务局进行):https://ybs.he-n-tax.gov.cn:8888/login-web/login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2.0操作手册(点击下载word版操作手册) 1、引言 1.1、编写目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用户操作手册》编写目的是为方便纳税人以及相关人员尽快了解本系统功能,并为操作系统提供指导,同时也方便软件维护人员后期维护。 2、登录前准备 2.1、登录地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地址: https://ybs.he-n-tax.gov.cn:8888/login-web/login 2.2、登录前指引 纳税人可在云办税厅登录首页,扫描二维码下载智慧云厅手机版APP,随时随地办理涉税业务。 打开云办税厅登录首页,即可看到下载APP的二维码。若您关闭了此页面,则可以点击【APP下载】,手机扫一扫即可进行下载。 2.3、登录帮助 云办税厅收集了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的疑问,若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点击登录首页的登录帮助进行查看。 2.4、浏览器版本问题 推荐浏览器:为了保证功能的正常使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IE8以上浏览器。 版本检测:当您使用过高/过低版本的浏览器访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服务厅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 如果您正在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请确认您已经关闭"兼容模式"; 如果您正在使用谷歌浏览器,请确认您的浏览器版本不得高于44.0; 纳税人点击360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图标,即可进行下载安装。 3、账户中心 3.1实名注册 【业务概述】 纳税人在使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办理业务前,必须进行实名账户注册。 【业务流程】 实名注册流程如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打开云办税厅2.0登录首页,点击【实名注册】。 2、《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注册使用协议》 仔细阅读《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注册使用协议》,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才能继续完成注册。 3、填写实名注册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必须为注册人的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必须输入与姓名一致的身份证号。 (2)填写实名认证信息 根据您是否到税务机关现场采集过信息,实名注册分两种情况: 情况一:已在税务机关进行过实名认证,则实名认证部分只需填写以下项目。 手机号码:注册使用的手机号必须为河北省内的手机号,否则接收不到短信验证码;若已完成实名认证,则必须为在税务机关预留的手机号码。 图片验证码:正确填写,字母不区分大小写。 短信验证码: 按【点击发送】即可发送短信验证码到注册人手机,正确填写短信验证码。 情况二:若未在税务机关进行过实名认证,云厅实名注册还需要您提供银行卡号,目的是与银行系统再进行校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止恶意注册。 (3)设置密码 登录密码:密码格式必须为8—16位字母数字组合,可含下划线。系统将自动校验密码强度,强度越高越能保证账户安全性。 确认登录密码:再次输入密码,系统会自动校验两次输入密码的一致性,若不一致会进行提示。 (4)我已阅读并同意《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注册使用协议》前面有方框必须勾选。 (5)点击【实名注册】。 【注意事项】 1、输入手机号会有下列情形出现: (1)注册人的手机号码不是河北省内的号码,非常抱歉这种情况需要您更换为省内的号码,再进行注册。 (2)提示手机号码已被注册,需要您核实手机号码是否本人,如非本人的手机号码请核实正确再录入,是本人的请联系已注册的相关人员登录云厅变更手机号码。 (3)再次强调,银行卡信息只做实名认证使用,防止您的身份被恶意注册,保证个人信息安全。请仔细录入实名注册本人的银行卡号。多次录入错误会造成云厅注册账户锁定,当天不能完成实名注册。 4、注册成功 注册成功后点击【去办税】,就可立即登录云厅办理业务。 【注意事项】 1、完成实名注册,【登录】后首先选择办税身份,选择企业办税(含个体户)会带出所有您担任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企业的信息。 2、如果企业办税(含个体户)不能带出需要办税的企业,说明税务系统中您未登记为该企业的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人员(个体户只登记业主本人),需要该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个体户业主)通过授权管理对您进行授权。 3、注册完成后,如果提示法人、财务或办税员未实名,导致无法办理涉税事项,则需要在税务部门登记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三个人都实名认证完成才可正常使用。 3.2登入 【业务概述】 使用注册成功后的“身份证号”和“密码”,并正确填写图片验证码后,点击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登录界面【登录】按钮,即可进入云办税厅。 【业务流程】 登录办理流程如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1)浏览器搜索: https://ybs.he-n-tax.gov.cn:8888/login-web/login (2)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官网——智慧云办税厅 2、打开登录界面 3、登录信息填写 输入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并正确填写图片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云厅。 3.3 下载、使用APP 【业务概述】 纳税人用手机扫描“智慧云厅APP”二维码,即可下载该APP。下载成功后,点击登录,可用手机办理变更登记、申报作废、发票验旧、发票领用、三方协议验证等业务。智慧云厅手机APP版,能够解决个体工商的几乎全部的涉税事项,操作简单方便、随时随地。强烈推荐使用。 【业务流程】 APP登录办理流程如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打开云厅登录界面,用手机扫描页面右侧“智慧云厅APP”二维码,即可下载该APP。 2、下载 点击下载。 3、手机APP登录 下载成功后,点击【我的】—【立即登录】。输入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点击登录。 4、办理业务 登录完成后,选择相关的企业即可办理和查询相关事项。 【注意事项】 手机APP小规模申报只能申报增值税,若您还有企业所得税以及财务报表等申报请登录网页版云厅2.0进行申报。 3.4公共服务 【业务概述】 公共服务模块主要提供涉税信息查询、发票查验、税收知识库、对外电话、税收执法公示、意见反馈等功能。 【业务流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无需登录,下拉登录首页,找到【公共服务】界面,选择所需模块点击进入即可。 3.5 忘记密码 【业务概述】 纳税人登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忘记密码时,可通过该功能找回密码。 【业务流程】 忘记密码办理流程如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进入云厅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进入找回密码界面。 2、输入登录账号 填写注册时的身份证号,正确填写图片验证码后,即可进入下一步。 3、验证 正确填写图片验证码后,点击发送短信验证码,发送验证码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将收到的验证码正确填写完毕,即可点击【下一步】。 4、设置新密码 用户需设置新的登录密码,密码格式为8—16位字母数字组合,可含下划线。系统将自动校验密码强度,强度越高越能保证账户安全性。重复输入登录密码后,系统校验两次输入密码的一致性,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密码重置。 5、完成 提交成功即跳转到密码设置成功界面,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云办税厅登录界面。 3.6 企业切换 【业务概述】 注册成功后,可以选择“个人办税”与“企业办税”两种身份进行操作。其中,若用户是多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可以在“企业办税”中切换企业。 【业务流程】 企业切换办理流程如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点击页面右上角【企业办税】,弹出企业列表对话框,即可进行相关企业的切换。 3.7 我的账户中心 3.7.1修改密码 【业务概述】 云厅用户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可登录云厅后,在【我的账户中心】里进行修改。 【业务流程】 修改密码办理流程如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1)登录云厅 选择企业办税、个人办税任一身份进入--【我的账户中心】--【修改密码】; 3.7.2办税人员管理 【业务概述】 企业可在【办税人员管理】模块添加可以为其办理涉税业务的办税人员。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1)点击【添加办税人员】,最多可以维护授权15个办税人员。 (2)输入信息 正确输入您想添加的办税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点击【确定】完成办税人员添加。 (3)授权管理 添加完成后,对已经注册云厅但未授权的办税人员可以点击【授权】;若已经授权用户不再担任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可以点击【解除授权】。法人用户不能解除其与企业的关系。 (4)接受授权 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授权完成后需告知被授权人在【个人办税】--【我的账户中心】--【我的企业】模块接受授权。 【注意事项】 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可以对企业的办税人员进行管理。法人可添加、授权和解除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财务负责人只能添加、授权和解除办税员。 3.7.3个人信息采集 【业务概述】 纳税人需在个人信息采集处完善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业务流程】 个人信息采集办理流程如下: 【操作步骤】 1、身份特质 点击【编辑】,对教育情况、家庭情况、居住年限、消费能力、个人荣誉和不动产价值进行填写,部分内容在下拉框中选择,部分内容需纳税人手动输入,点击【保存】即可。 2、履职能力 履职能力和履职年限可在下拉框中选择,履职能力需上传照片,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业务概述】 登录进入云办税厅后,用户可以点击【互联网办税信用】查看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 【业务流程】 互联网办税信用使用流程如下: 【操作步骤】 1、企业信用 点击【企业信用】,可查看单位性质、财务能力、信用记录、客户关系,了解自己的信用情况。 2、个人信用 点击【个人信用】,可查看身份特质、信用记录、人际关系、行为偏好、履职能力情况,了解纳税人自己的信用情况。
个人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云办税厅。首先需要选择“办税身份”,选择“个人办税”后,点击【确认进入】按钮,进入云办税厅。 在“个人办税”—“我的办税大厅”—“我的办税指引”下是个人可以办理的业务功能。除此之外,个人也可以办理所有公共服务。 用户已经办理的事项会在“我的已办事项”模块中显示受理、审批进度。
用户登录进入云办税厅时,选择“企业办税”后,若该用户是多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则需选择要办税的企业,点击【确认进入】按钮,进入云办税厅。 新登记的纳税人,需要按照“我的办税指引”完成列表中的业务后,才能办理其他涉税业务。 系统会对纳税人进行分析,提供办税指引。办税指引中的任务分为“必办”和“选办”。点击【我的已办事项】,可查看之前已办理过的涉税业务。 常用功能中会根据纳税人类型默认显示部分功能,并会列出纳税人近期使用过的功能。点击【全部功能】,会按照我要申报、我要用票、我要登记、优惠/认定、我要预约、其他六个部分,分别进行展示,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 【自定义常用功能】 常用功能中会根据纳税人类型默认显示部分功能,并会列出纳税人近期使用过的功能。用户可以选择八个常用功能,以后登录办税厅,无需在全部功能中进行搜索。 【业务流程】 自定义常用功能办理流程如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企业办税】--【我的办税大厅】--【全部功能】--【自定义常用功能】。 2、选择功能 在下边的选项栏中勾选您想要设置的常用功能,或者在上边的选项栏中移除您不想继续保存的功能后,点击【保存】。
如果纳税人已经存在报验登记信息的话,则用户在登录——选择办税身份时,系统会弹框显示“正常户”、“报验户”两种办税身份,由用户进行相应的选择。 用户选择“报验户”后,若存在多条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编号,则需进行选择,点击对应证明编号则可进入云办税厅。 按照“我的办税指引”完成对应的业务操作。
【业务概述】 没有发生销售业务,申报项目全部为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增值税零申报。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个月或者1个季度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业务流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1)在云办税厅中找到功能入口:【我的办税大厅】-【全部功能】-【我要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键零申报】。 2、进行申报 (1)点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键零申报】,系统自动带出申报界面; (2)发送报表,系统自动生成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不可编辑,点击【发送报表】即可。 (3)点击【确定】,发送零申报表。 3、申报反馈 (1)申报表提交完成后,进入如下界面。点击【申报结果查询】可查看申报情况,请耐心等待系统返回结果,不要多次点击。确认申报成功再退出界面。 (2)如提示申报失败,可以在此点击【修改申报表】、【查看错误原因】或【重新申报】。
【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逾期未认定一般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个月或者1个季度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业务流程】 【操作步骤】 1、进入界面 在云办税厅中找到功能入口:点击【我的办税大厅】-【全部功能】-【我要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2、进行申报 (1)点击【我要申报】; (2)填写附表,根据附表生成主表; (3)附表如为空表,无需填写,点击附表即可; (4)主表部分内容需要手动填写; (5)填表提示: ①【即征即退项目】:该列填写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 ②【第2栏次】:手动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并与附表【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有校验关系; ③【第3栏次】:手动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并与附表【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有校验关系; ④【12、14栏次】:需手动填写,且与附表【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有校验关系,请核对数据; ⑤【23栏次】:该栏次需手动填写,与附表【税额抵减情况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校验关系。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当本期减征额≤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否则,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预览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发送申报表】。 4、申报反馈 申报表提交完成后,进入如下界面。点击【申报结果查询】可查看申报情况,请耐心等待系统返回结果,不要多次点击。确认申报成功再退出界面。 【注意事项】 1、同属期、同税款属性不允许重复申报,在未扣缴成功的情况下,如需更正可进行申报作废,再进行申报; 2、如果查找不到该报表,可能未进行税种登记,需先到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 3、首次享受减免税申报的纳税人需先到窗口或云厅做减免税备案。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无需减免备案,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 4、根据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核定的行业、税种不同,系统会相应显示允许纳税人填报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其他类消费税申报。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个月或者1个季度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业务流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在云办税厅中找到功能入口:点击【我的办税大厅】-【全部功能】-【我要申报】-【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2、进行申报 (1)点击【我要申报】; (2)填写申报表 分别填写主附表。 3、预览提交 对所填写的申报表进行预览,如确认无误后点击【发送报表】按钮进行申报表的提交。 4、申报反馈 申报表提交完成后,进入如下界面。点击【申报结果查询】可查看申报情况,请耐心等待系统返回结果,不要多次点击。确认申报成功再退出界面。 【注意事项】 1、本表限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车轮胎、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2、同属期、同税款属性不允许重复申报,在未扣缴成功的情况下,如需更正可进行申报作废,再进行申报; 3、如果查找不到该报表,可能未进行税种登记,需先到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 4、首次享受减免税申报的纳税人需先到窗口或云厅做减免税备案; 5、根据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核定的行业、税种不同,系统会相应显示允许纳税人填报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业务概述】 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的15日内。 【业务流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在云办税厅中找到功能入口:点击【我的办税大厅】-【全部功能】-【我要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试用查账征收)】。 2、进行申报 (1)点击【我要申报】,带出申报表; (2)填写申报表。 ①主表2、3、4栏次需手动填写; ②附表没有数据的,点击标签即可; ③点击表头最右边的三角形可选择附表; ④若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则选择“是”。 ⑤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若为小微企业,2、3栏次必须填写。例如:2016年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按应纳所得额的15%计算。 3、预览提交 对所填写的申报表进行预览,如确认无误后点击【发送报表】按钮进行申报表的提交。 4、申报反馈 申报表提交完成后,进入如下界面。点击【申报结果查询】可查看申报情况,请耐心等待系统返回结果,不要多次点击。确认申报成功再退出界面。 (1)等待查询结果; (2)查看申报表,若申报失败,可重新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同属期、同税款属性不允许重复申报,在未扣缴成功的情况下,如需更正可进行申报作废,再进行申报; 2、如果查找不到该报表,可能未进行税种登记,需先到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 3、首次享受减免税申报的纳税人需先到窗口或云厅做减免税备案或审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无需减免备案,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 4、根据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核定的行业、税种不同,系统会相应显示允许纳税人填报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业务概述】 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纳税期限为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为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 【业务流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在云办税厅中找到功能入口:点击【我的办税大厅】-【全部功能】-【我要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A类)介质申报】。 2、报送申报 (1)点击【浏览】,选择申报文件; (2)点击【执行】接受申报结果,提示【申报成功】即申报完成。如提示【申报失败】需重新制作、导出申报介质文件; (3)其他步骤详见操作说明。 【注意事项】 1、同属期、同税款属性不允许重复申报,在未扣缴成功的情况下,如需更正可进行申报作废,再进行申报; 2、如果查找不到该报表,可能未进行税种登记,需先到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 3、首次享受减免税申报的纳税人需先到窗口或云厅做减免税备案或审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无需减免备案,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 4、根据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核定的行业、税种不同,系统会相应显示允许纳税人填报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5、纳税年度中间新开业(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业务概述】 核定征收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的15日内。 【业务流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在云办税厅中找到功能入口:点击【我的办税大厅】-【全部功能】-【我要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2、进行申报 (1)点击【我要申报】; (2)填写申报表。 ①若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则选择“是”; ②累积金额:填写全年累计数; ③附表如无数据,点击标签即可。 3、预览提交 对所填写的申报表进行预览,如确认无误后点击【发送报表】按钮进行申报表的提交。 4、申报反馈 申报表提交完成后,进入如下界面。点击【申报结果查询】可查看申报情况,请耐心等待系统返回结果,不要多次点击。确认申报成功再退出界面。 【注意事项】 1、同属期、同税款属性不允许重复申报,在未扣缴成功的情况下,如需更正可进行申报作废,再进行申报; 2、如果查找不到该报表,可能未进行税种登记,需先到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无需减免备案,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
【业务概述】 核定征收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纳税期限为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为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 【业务流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在云办税厅中找到功能入口:点击【我的办税大厅】-【全部功能】-【我要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B类)】。 【注意事项】 1、同属期、同税款属性不允许重复申报,在未扣缴成功的情况下,如需更正可进行申报作废,再进行申报; 2、如果查找不到该报表,可能未进行税种登记,需先到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无需减免备案,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
【业务概述】 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可通过该模块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纳税期限同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相同。 【业务流程】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在云办税厅中找到功能入口:点击【我的办税大厅】-【全部功能】-【我要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2、进行申报 (1)点击【我要申报】; (2)填写申报表。 ①计费收入:指本期提供有关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②“应征收入”有发生额时,“免征收入”应为零;“免征收入”有发生额时,“应征收入”应为零。 3、预览提交 对所填写的申报表进行预览,如无误后点击【发送报表】按钮进行申报表的提交。 4、申报反馈 申报表提交完成后,进入如下界面。点击【申报结果查询】可查看申报情况,请耐心等待系统返回结果,不要多次点击。确认申报成功再退出界面。 【注意事项】 1、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祝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无需减免备案,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 3、同属期、同税款属性不允许重复申报,在未扣缴成功的情况下,如需更正可进行申报作废,再进行申报; 4、如果查找不到该报表,可能未进行税种登记,需先到窗口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税(费)种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