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www.hb-l-tax.gov.cn 地税申报方式
(一)直接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场所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办理税款入库的方式。
(二)邮寄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自行计算,然后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通过税务机关发放的专邮信封邮寄到税务机关,同时通过邮汇或者电汇方式缴纳税款。采用邮寄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必须经地市级税务机关批准。
(三)电子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自行计算应纳税款,并将纳税申报信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专用通讯线路传输到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据此通知指定银行,从纳税人的“税款预储帐户”上划拨税款的缴纳税款方式。采用电子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必须经地市级税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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