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省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19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黔税函〔2019〕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各市、自治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9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9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