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年检:www.tj.lss.gov.cn 一、年检范围
凡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以下简称《许可证》)的机构(含分支机构),均属本次年检范围。
二、年检内容
(一)证照(《许可证》与《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符;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三)有5名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业务范围符合有关规定;
(六)经营场所与证照一致;
(七)无转包、转让、租赁《许可证》的行为;
(八)无违规收费现象;
(九)依法、诚信经营;
(十)不存在安全隐患。
三、年检材料
(一)《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报告书》;
(二)《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报告书》所填报5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五)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六)机构2013年度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情况总结;
(七)机构2013年度工作总结;
(八)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报的文字材料和复印件须加盖本机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