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阅读报考须知→请点击[报考]→认真阅读[考试文件]中的有关文件→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电子照片→保存信息→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电子照片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最晚于6月6日18时前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2)考生查询信息及未网上缴费但需进行信息修改的考生→点击[查询]进行查询或修改。 3)6月19日起从本网站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上传照片要求 一寸或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30K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照片将用于考试全过程,包括成绩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分为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两个级别。考试内容为《经济理论与实务》,共设两个考试科目,分别为《经济理论》和《经济实务》。《经济理论》为公共科目。《经济实务》设4个专业类别,第一类是“工商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工业经济、商业经济、旅游经济、运输经济、邮电经济;第二类是“金融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金融、保险、财税;第三类是“人力资源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人力资源、劳动经济;第四类是“建筑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建筑经济、房地产经济。应考人员报名时需结合本人的实际岗位,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2)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审核报考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进行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时,由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合格者,参评资格有效期为两年(截止到参考年次年12月31日)。 3)此次报名工作实行全程网上操作,考生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6日18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4)报考人员按要求网上填报信息,根据属地原则选择考区(用于职称评审),考试地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5) 在违纪停考期内的人员请勿报名参加考试。 6)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时限 考试各环节时效性强,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6月2日17: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6月6日18:00。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6月19日起至考试开始。 3)考试时间: 6月25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考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长期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擅自使用其他证件。 六、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持 省人事考试局考试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311-83824748 友情提示:根据工作人员接听考生咨询电话的有关情况统计,97%以上咨询问题的答案都为进入报名界面后[考试文件]栏目中的内容,因此请您务必仔细阅读,这将有助您顺利完成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