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交通运输局:www.bjsjt.gov.cn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市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四、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管和造价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公路、农村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通行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和审计监督工作。
六、负责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协调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归口管理公路、水路的收费站(卡)和车辆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设置及收费,负责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拆分和审计监督工作。
七、承担水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船员培训考核监督。
八、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
九、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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