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交警信息网:jjzd.gygov.gov.cn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下设14个业务职能处所室、9个大队(分局)、1个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支队,同时对清镇、开阳、修文、息烽、机场、中心、塔山等7个交警大队作业务指导。
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政策,参与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2)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3)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设置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道路交通管理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结果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号牌证照和驾驶证的申领、发放及驾驶员管理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组织、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警(保)卫工作,履行公路巡逻民警队职责,协调、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
(7)负责全市交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县(市)党委、政府管理县(市)交警大队的领导班子。
(8)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定的落实,组织对全市交警系统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和审核和依法缴纳进入财政专户工作。
(9)制定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应用规划,负责交通管理科技的研究和推广。
(10)负责全市出租车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电话
0851-85985055(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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