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scncaj.gov.cn/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贯彻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规程和行业标准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中、省驻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八)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较大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以及持证上岗考核发证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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