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济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时间:2015-08-13 10:49:49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2015济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济人社办发〔2015〕1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济宁太白
2015济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济人社办发〔2015〕1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济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济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现就开展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15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主题确定为“潜力激活与创造力开发”,培训教材为《专业技术人员潜力激活与创造力开发》(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刘文杰、赵永会编著)。
三、培训及考试方式
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采用网络视频教学与教材自学相结合、网上考试答题的方式进行。免收网络培训费和考试费,学员可根据需要自行到书店购买纸质教材,培训网址为:http://www.fzdhjy.com/page/jnzj,网上学习及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5日至8月5日。部分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因条件所限不能参加网络考试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参加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
四、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个重要渠道,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优化知识结构,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的报名工作;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的报名工作;无主管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政府所属人事代理机构组织报名。各县(市、区)、各部门务于5月25日前将《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纸质及EXCEL电子版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统一分配学习账号和登陆密码,学员凭账号和密码登陆网站学习。
3.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登记继续教育学分20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传真):2967959
电子邮箱:jnzgk@126.com
网络培训平台咨询服务电话:4008-596-588 |
此文章是由招生考试网(www.zsksw.net)收集和整理! 点击:次
tags: 2015济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