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芜湖中考政策六大变化 变化一: 指标到校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6〕25号)文件要求,从今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我市从今年起中招执行这一规定。 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必须在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进行录取。 变化二: 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我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 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四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变化三: 中职类学校录取办法有新规定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 今年我市取消了原有的第四至第六批次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志愿,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今年我市市区综合高中学校及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部分计划、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校“中德双元制班”和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班的志愿维持去年的志愿批次设置不变,其志愿填报、招生预录取均在市级招生平台上进行。经市级招生平台预录取到上述学校的考生,其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填报、录取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由上述招生学校负责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办理。 变化四: 今年我市中招志愿设置新调整 今年我市市区增设了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志愿。市一中、附中过渡指标生志愿设在第一批次第三轮,设1个联合招生志愿;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过渡指标生志愿设在第一批次第六轮,设A、B两个平行的志愿。 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的录取在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过渡指标计划根据考生填报的过渡指标志愿,在市区范围内按考生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增设第一批次提前轮次志愿,将芜湖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志愿由原来的第一批次第五轮次调整至第一批次提前轮次。 我市原第四至第六批次中职志愿取消,全省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志愿设置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变化五: 音乐特长生招生办法新调整 今年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为音乐素养考试,音乐专业特长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加试。 各校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中考结束之后、中招志愿填报之前。音乐素养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根据各招生学校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市区普高音乐素养考试合格成绩,报名参加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的音乐专业课相关科目考试,两项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参加该校音乐特长生录取。 变化六: 安徽中加国内高考班停止招生 安徽中加学校今年只招收国际班,国内高考班不再招生。该校志愿仍设置在第二批次提前轮次。 2016芜湖中考招考政策常见问题 一、关于普高的招生范围。我市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只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的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也只面向本县招生;全市省示范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 今年我市的综合高中学校面向全省招生,民办普高面向全市(含四县)招生。 二、关于历届生的报考限制问题。市区历届生和无学籍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但不可以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 三、关于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条件。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的条件(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条件具体为: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即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关于平行志愿设置问题。今年我市中招志愿第一批次的第四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统招生)和第五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分配指标生)、第六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过渡指标生)以及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公办综合高中学校)、第三批次(民办普高、民办综合高中学校)设置了平行志愿。 五、关于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学校的考生享受优惠政策问题。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沈巷中学、汤沟中学、六洲中学加10分录取;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先用于本区域内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切块指标生招生,按考生的切块分配指标生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仍未完成的计划数,再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按考生过渡指标计划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要具备了其他所需条件,在籍在校不足三年,亦可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而市区其他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还必须满足在籍在校满三年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