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绵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考试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考改革,确保中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绵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考试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另文下发,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在市教体局备案(招生学校代码见附表1)。 2.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3.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按市教体局下达的民生任务与实际招生计划执行。 4.以上计划由市招生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5.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1)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绵阳中学、南山中学、三台中学、江油中学、安县中学、科学城一中。 (2)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验高中、绵阳一中、普明中学、江油一中、芦溪中学、三台一中、盐亭中学、梓潼中学。 (3)其它高中学校:北川中学、平武中学、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东辰国际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 (4)各县市区所属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 (5) 北川中学绵中班、平武中学南山班、梓潼中学绵外班招生计划单列,面向全市招生。 6.面向全市招生的职业类院校 (1)省教育厅备案的具有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资格的学校(附表5)。 (2)高等职业院校中职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绵阳广播电视大学、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3)国家级在建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绵阳财经学校。 (4)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绵阳农业学校、四川省绵阳市职业技术学校、四川九州高级技工学校、三台县刘营职业高级中学。 (5)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江油市中坝职业中学校、安县职业中专学校、四川省盐亭县职业技术学校。 (6)其他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绵阳市游仙职业高级中学、梓潼县七一高级职业中学、四川省平武县职业高级中学、三台县乐安职业高级中学、三台县文武职业技术学校、绵阳市阳光职业技术学校、绵阳市世纪石油工程技术学校、绵阳市服装艺术职业技术学校、绵阳航空职业学校、绵阳市博远艺术职业学校、绵阳市机电工程学校、绵阳理工学校、绵阳市艺术学校、绵阳市外贸电子学校、绵阳机械电气工业学校、四川省绵阳高级技工学校、绵阳工业技师学院。 (7)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跨市州招生资格的外市州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初2013级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市返回的绵阳籍初2013级初中毕业生。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高中毕(肄)业学生,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备报考相关专业素质。 4.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初中在读非毕业年级学生(艺体类院校及专业除外); (2)在报考中违纪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且还在处罚期内者; (3)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4)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者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三、报名 (一)招生考试报名 1.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和在表册上签字确认是否已填报志愿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系统会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加密保护,除本人可使用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查询和修改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查询、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 2.各园区、科学城、市直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县市区招办组织报名、考试。 (1)所有在籍初2013级学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凡有就读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意愿的考生,必须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引导和鼓励仅填报三年制中职志愿的考生自愿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凡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履行相关报名手续,考生类别为“1”;单报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未自愿选择参加统一考试和无升学意愿的考生不参加招生考试,考试类别为“2”。 (2)凡有就读五年制高职专科意愿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选择“五年高职意愿”栏“是”的选项,作为以后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的依据。没有选择“是”的考生,不能参加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 选择五年制高职专科意愿的考生必须在5月4日前上交本人的户口簿复印件进行信息审核,否则将视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意愿填报无效。 (3)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初2013级学生可在学校、家里或任何可上互联网的地方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至4月30日中午12:00,过期不再补报。 (4)从省外、市外返回的绵阳籍初2013级学生,须出具户口簿、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学生的户籍、原就读学校学籍信息等资料并保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对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编制临时学籍号(临时学籍号编制规则:‘L510700’+年份[4位]+县区码[2位]+88+流水号[4位]),填写《绵阳市2016年外市(省)返绵学生、社会考生报名资格认定表》(附表2)并盖章。 报考中职学校的社会考生凭相关学历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职成教股(教育股)、中职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学生的相关学历证明书和户籍资料并保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对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编制临时学籍号(临时学籍号编制规则:‘L510700’ +年份[4位]+县区码[2位]+99+流水号[4位]),填写《绵阳市2016年外市(省)返绵学生、社会考生报名资格认定表》(附表2)并盖章。 以上两类考生持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报名资格认定表到县市区招办补录基本信息、采集照片,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至5月10日。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按照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信息进行填写,并且要与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有学籍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的,由学校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更正相关学生学籍信息,并汇总学生户籍证明,填写学生学籍信息更正表,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审核、盖章。网上报名系统中学生信息更正后,学生再进行网上报名。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应尽可能在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5.网上报名结束后,县市区招办、学校需完成以下工作 (1)各学校认真审核本校学生的网报情况。在经学生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后,将因特殊原因未报名的学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做无效标记。 (2)学校打印学生报考信息确认表,并由学生认真核准后签字。 (3)学校将学生报考信息确认表和经县市区教体局审核的学生学籍信息更正表一并上报县市区招办。 (4)对有就读五年制高职专科意愿的考生,各县市区应对照考生户口簿复印件严格审查核对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等基础信息,信息不一致的必须以户口簿为准。 (5)学校完成学生网报信息审核后,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生成报名号(报名号生成规则见附表3)。 (6)各县市区招办将学生报考信息确认表、学籍信息更正表、市(省)外返回的绵阳籍学生和社会考生的相关审核资料汇总存档备查,保留三年以上。 6.市内在读初2013级学生的照片信息由学校统一采集,并于5月10日前上报县招办;外市(省)返回的绵阳籍考生、社会考生的照片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采集。采集的照片文件一律以19位国网学籍系统学籍号为文件名。 7.各县市区招办必须于5月12日前在网报系统上完成学生报名信息、照片信息的复核,审查无误后下载学生网报数据备份。5月13日由市教体局基教科下载全市学生网报数据,进行报名数据备份工作。 8.市招办依据市教体局基教科提供的报名数据统一生成考生准考证号,由县市区招办负责打印和核发《准考证》。 9.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籍号是唯一的学生学籍编号,有严格的组成规则,任何单位和学校都不得另定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学生学籍号的审核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把关。 (二)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专业)报名 初中在校生、毕业生以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和专业,其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等按照《四川省2016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三年制中职学校的志愿填报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五所民办普通高中(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东辰国际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只填报志愿,学校参考志愿和中考成绩自主招生。 3.凡享受四川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计划均衡定向分配的学生,必须填报所定向学校的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定向分配指标。 4. 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7日。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非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若考生已被普通高中录取,须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书面申请放弃就读普通高中资格,方可参加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填报。三年制中职设一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下设两个专业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如公安类、食品类、卫生类和旅游类学校专业)招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只能报考自己身体条件允许报考的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及代码见附表4、5)。 5.考试类别为“1”的考生可以单报或同时兼报各类别各批次学校志愿,考试类别为“2”的考生只能填报三年制职业学校志愿。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办和相关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校权利。填报志愿完全由考生及家长自主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或限制。对限制考生志愿,实施生源封锁的县市区、学校和有关人员,市教体局将严肃查处。 五、考试 1.考试科目和分值 总分800分: 2016年文化考试640分(语文140分、数学140分、英语140分、历史与社会60分、科学160分,其中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2科,实行开卷考试,科学含物理、化学2科),体育80分,理科实验操作2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2015年初2013级生物、地理学业考试成绩折合成60分。 2.文化考试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绵阳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招生办具体实施。 3.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语 文 6月12日上午9:00-11:30 数 学 6月12日下午14:30-16:30 历史与社会 6月12日下午17:00-18:00 英 语 6月13日上午9:00-11:00 科 学 6月13日下午14:30-16:30 4.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时间、考试规定、办法另文下发。 5.凡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考试的初2013级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考试同题同卷一并进行,学业考试成绩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 6.凡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考试的初2013级学生,其学业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所需考试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各初中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确保这部分学生依法公平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