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生 父 母 情 况
姓 名 关系 何时往何
国定居 何时从何国
回国定居 现工作单位 现家庭住址
以 上 栏 目 由 考 生 填 写
归侨考生或考生的华侨归侨亲属所在单位
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
单位
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或
市县
侨务
部门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考生持本表交侨务行政部门审核时,应同时提交本人或父母归侨或华侨的有效证件(护照、华侨回国定居证、国外出生证、人事档案等)原件和复印件。
2.本表无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的无效。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交报名点,一份由承办单位留存。
4.审核单位:各市县外事侨务办公室。
附件3
2016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
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
准考证号 初中就读学校
考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市(县) 乡(镇) 村委会
以上栏目由考生填写
村委会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县(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市县(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存档一份,两份由考生提交报考地市县中
招办,其中一份由报考地市县中招办录入系统信息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另一份由该中招
办于5月8日前报送省中招办备案。
2.此表须附父母双方户口簿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落实绝育措施的相关证明和县
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纯二女户证明复印件及家庭人口信息(一户一卡)。
附件4
2016年海南省驻三沙市部队现役军人
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审核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准考证号 初中就读学校
考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户籍所在地
省(市 ) 市(县) 区(镇 、乡) 居(村)委会
法定监护人姓 名 与本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服役)单位
父亲
母亲
父亲或母亲驻岛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栏目由考生填写
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三沙市政府办公室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属驻三沙市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由其所在
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填写。
附件5
2016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确认表
报考所在市县 准考证号 相 片
(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