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通知
浙人社发〔2015〕54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研究,我们制定了《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评委办公室根据本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对本系列或专业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并将相关文件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邮箱:wangxiaozhou@zjhrss.gov.cn),以便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相关信息。
二、关于评审工作的其他要求仍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对象的《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高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评前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各高评委办公室应对评审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0)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四、加快实施评审工作信息化,全面推广使用“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与评审服务平台”,尚未开展网上申报评审的高评委要精心准备,尽早实施。
五、其他问题。
(一)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2017年起将对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全面实行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条件的市地和主管部门可先行先试实施“评聘结合”,根据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在空缺岗位数内择优推荐拟聘人选。这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标准条件,要从严控制事业单位推荐人选,高评委要从严控制评审通过率。
事业单位应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93号》等要求,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评聘、合同管理,健全岗位聘期考核制度,并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从而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精神,各有关高评委办公室必须在2015年底前完成相应评价标准的制定工作,已经出台评价标准的,要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对于未按要求制定评价标准的,从2016年起将严格控制其评审通过率。
(三)有关学历认证(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和2001年以后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要求仍按《201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浙人社发〔2013〕104号)要求执行。
(四)从今年起,各高评委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
(五)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按《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执行。其他辅助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空缺岗位内由高校向有关评委会择优推荐评审,自主聘任。评审通过人员不公布资格,不颁发资格证书。
(六)中小学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关于中小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问题,按照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4号)执行。如今年下半年国家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我省将进行统筹安排和适时部署。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以及本文所列附件中的表格,均可从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附件:1.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2.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4.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5.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
6.高评委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
7.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建库情况表
8.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执行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表
9.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12日
附件1:浙人社发〔2015〕54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2:浙人社发〔2015〕54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tif
附件3:浙人社发〔2015〕54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