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考生笔试类别(卫生类分医疗、检验、中医、护理四类)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等额进行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srsj.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微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