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执业药师学会:sdlpa.org.cn 山东省执业药师协会(英文名:Shandong Licensed Pharmacist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SDLPA)成立于2006年6月6日。是由省内已获得执业药师资格或与执业药师相关的个人及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教育、科研、管理等相关单位及相关团体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本协会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并及时、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执业药师管理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维护执业药师合法权益;增强执业药师的法律、道德和专业素质,促进药学技术繁荣发展,提高执业药师的执业能力;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为药学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履行团体职责,加强执业药师的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维护执业药师合法权益;
(二)遵守并及时、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执业药师管理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三)制定执业药师自律和诚信公约,加强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执业药师自身素质;
(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3〕23号文件规定,履行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及考试培训、管理咨询等活动;组织执业药师进行学术、技术、业务交流与合作;
(五)承办《药学研究》杂志的编辑、出版、征订、发行等工作;
(六)调研执业药师及药学业务工作等情况,组织开展临床药学、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药学服务及执业药师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研究工作,积极收集和整理国内外医药信息,掌握最新的药学知识和先进医药技术,组织会员不断更新知识,努力帮助会员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
(七)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建设性意见,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执业药师提供咨询建议和服务;
(八)向公众提供药学信息和健康知识服务;
(九)建立执业药师网站,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
(十)维护执业药师合法权益,反映执业药师的意见和要求;
(十一)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优秀、诚信的执业药师,表彰奖励在推动合理用药、保证药品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执业药师及相关人员。
(十二)接受并开展法律法规授权和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山东省执业药师协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7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