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网站:www.bjchfp.gov.cn 北京市卫生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参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北京地区卫生资源,拟订区域卫生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医疗机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技术、医疗质量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3.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老年卫生、妇幼卫生、精神卫生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4.负责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地方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分析和预警工作。
5.负责本市健康促进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有关工怍。
6.负责本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承担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本市食品安全标准;负责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8.根据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本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本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工作;拟订本市药品推荐使用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药械的集中采购工作,统筹协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10.依法对本市公共卫生、医疗、餐饮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拟订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11.拟订本市医疗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和医疗卫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12.组织指导本市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发展及卫生援外工作。
13.参与拟订建立健全本市卫生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政策,参与医药卫生行业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价格,参与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
14.负责本市医药卫生系统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并落实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5.负责本市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市的中央单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区县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落实在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6.承担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