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使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尽快成为合格的临床医师,使其具备良好的临床能力和职业素质,建立高水平的临床医师队伍,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自2010年起,在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三级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的从业医师原则上派往国家级培训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从业医师在省内省级培训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培训目标
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成为具有高尚医德、较强临床思维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本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医师。
三、培训方法与内容
实施3+X培训模式。在省内先开展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条件成熟后再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2~4年)。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以参加规范化培训基地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医疗实践为主。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住院医师完成此阶段培训并考核合格,可取得《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有资格申请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培训流程
五、培训考核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须通过培训基地组织的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及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考核合格并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颁发《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基地
全省三级综合医院,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要求,向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提出申请,经过审查、评估、认证的阶段工作,最终确定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在此基础上申报国家级培训基地。
七、组织管理
(一)建立并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管理体系
(二)各部门职责
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
全面指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和有关政策的协调。
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执行省毕教委决议,起草各有关文件;受理培训基地申请并组织开展基地评审认定;负责全省年度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管理;负责培训合格证书颁发和管理;拟定年度培训经费预算,基地培训经费与学员生活补贴费的划拨计划;对培训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评估和质量监控。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办公室)
研究并提出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发展规划和建议;拟订和修订各专业培训细则;拟订各专业培训基地建设标准,承担各专业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拟订各专业考试、考核标准及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阶段考核工作;对全省培训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制定基地各学科住院医师招生、培训计划;制定基地各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基地内学员轮转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培训期间学员培训档案保存、管理;对基地内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评。
各级卫生局
各级卫生局要加强领导,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相关处 (科)室具体负责。
学员选送单位
负责本单位培训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按期选送学员;与培训学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并落实有关待遇;共同参与培训学员的教育与管理;并与培训基地签订委托培训合同;对培训期间给予终止培训处理的学员,有权依据培训合同要求退赔或索赔学习期间支付的费用,并可解除聘用合同。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提高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将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二)经费保障
1.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前需与所在医疗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由所在医疗机构发放。培训基地应按照本医院的标准发放夜班费、加班费等。因各种原因需延长培训时间者,延长期间的培训费等费用由个人负担。
2.争取省财政对培训费和生活费等给予适当补助。
3.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捐助,并可建立专项奖励和资助资金,奖励优秀和资助基层住院医生完成培训。
九、政策衔接
(一)学位教育政策
取得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的学员可申请临床专业硕士学位。
(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与执业注册政策
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可依法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住院医师考核合格的必要条件。
凡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其医师执业证书可注明类别,不限执业范围。住院医师的执业注册地点为培训基地所在地。培训结束后,根据其从事临床专业重新确定执业范围,并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三)职称晋升政策
自2015年起,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师,须取得《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
(四)鼓励政策
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优先聘用主治医师岗位。
附件2:
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与服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自2010年起,在我省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培训目标
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部《全科医学科医师培养标准》和卫生技术全科医学系列主治医师标准要求,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的骨干。
三、培训办法与内容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期三年。参照卫生部《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细则》要求,分为三个部分,即全科医学相关理论知识学习、临床培训基地实践、社区培训基地实践。
理论学习:3个月,采取集中授课和自学的方式进行。
临床培训基地实践:26个月,在临床培训基地进行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为主的通科系统培训。
社区培训基地实践:7个月,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接受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培训。
四、培训流程
五、培训考核
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须通过培训基地组织的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及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考核合格并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颁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基地
依据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培训基地分为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为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社区培训基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评审后认定。
已通过卫生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试点基地评审,并按卫生部要求开展招生、培训的单位可直接认定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培训基地。
七、组织管理
(一)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
由省卫生厅、部分市县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和社团组织的有关领导及专家组成,全面指导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和协调制定有关政策。
(二)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制定全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起草相关文件;受理培训基地申请并组织开展基地评审认定;负责全省年度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管理;负责培训合格证书颁发和管理;拟定年度培训经费预算,基地培训经费与学员生活补贴费的划拨计划;对培训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评估和质量监控。
(三)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办公室)
研究并提出有关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发展规划和建议;拟订培训细则;拟订培训基地建设标准,承担培训基地评审;拟订考试、考核标准及管理办法;指导结业考核;对全省培训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各市县卫生局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市县卫生局确定负责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本市县学员参加培训招生;按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制定辖区内实施计划;组织管理辖区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五)培训基地
制定基地招生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基地内学员轮转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培训期间学员培训档案保存、管理;对基地内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评。
(六)学员选送单位
按期选送学员;与培训学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并落实有关待遇;共同参与培训学员的教育与管理;并与培训基地签订委托培训合同;对培训期间被给予终止培训处理的学员,有权依据《培训合同》要求赔偿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并可解除聘用合同。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提高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将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二)经费保障
1. 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前需与所在医疗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由所在医疗机构发放。培训基地应按照本医院的标准发放夜班费、加班费等。因各种原因需延长培训时间者,延长期间的培训费等费用由个人负担。
2. 争取省财政对培训费和生活费等给予适当补助。
3.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捐助,奖励和资助全科医生完成培训。
九、政策衔接
(一)学位教育政策
取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的学员可申请临床专业硕士学位。
(二)职称晋升政策
自2015年起,在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取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
(三)鼓励政策
全科医师/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优先聘用主治医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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