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一级建造师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12333-0。 十、其他 我省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各市及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见附件)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