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并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由主管单位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和《汇总审批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初审(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403室,电话:68080723),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50米出版大厦二楼)资格审查,最后在2016年8月4日之前携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新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8月9日之前将《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 网上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6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7:00。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16日9:00至9月22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省辖市职改部门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单位一律不予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人事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认真、细心录入考生信息,建立考生信息录入的责任制。 (四)各报考单位在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的考生分级别汇总。 (五)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四个科目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